教务处关于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顶岗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不得安排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企业顶岗实习。加强与实习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核实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疫情防控措施、物资和条件。做好学生疫情防控知识的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习企业和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规定。
二、严格执行实习管理规定,落实“五不实习”原则。
顶岗实习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各项规定内容,严格落实“五不实习”原则。即没有落实实习岗位不实习;没有实习计划和考核方案不实习;没有进行学生心理测评不实习;没有实习安全预案不实习;没有购买保险不实习。
三、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和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
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各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制订顶岗实习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顶岗实习的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实习成果类型、考核与评价办法等内容,且不低于教育部顶岗实习标准相关要求。
四、加强顶岗实习管理,提高顶岗实习教学质量。
1、时间安排要求
顶岗实习时间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时间进行,总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顶岗实习开始前一周为预备周,顶岗实习结束后安排一至两周时间进行学生实习成果的考核、评价和总结。
2、实习岗位落实
学生实习岗位必须在顶岗实习工作开始前落实到位。各学院将顶岗实习与学生就业工作联系起来,在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的情况下,积极推荐和安排学生在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实习。学生和家长自主联系实习企业的,原则上实习岗位需与专业对口。
3、预备周工作
各学院在实习预备周必需完成所有顶岗实习学生的心理测评,落实实习岗位,申请购买实习保险(提交“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实习生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购买申请”,见附件1)。制订顶岗实习方案(含疫情防控内容)和实习安全预案,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健康教育(防疫知识和生命健康)、形势政策教育、劳动教育及法制教育等工作。预备周相关工作要有详细方案,要明确各项教育内容的时间、地点和授课(宣讲人)安排,其中形势政策教育可以邀请校领导、学院领导或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讲授。
4、顶岗实习方案
顶岗实习方案应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各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制订,明确顶岗实习的目标与任务、内容与要求、实习成果类型、考核与评价办法等内容,且不低于标准相关要求。方案中还要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形势政策教育、劳动教育等相关内容。
5、学生实习申请
学生实习开始顶岗实习前必须在顶岗实习平台上提交实习申请。实习申请内容必须填写完整,除包含实习企业、岗位和企业指导师傅等信息外,还必须上传提交企业盖章确认的《学生实习接收函》(见附件2)和家长签字的《顶岗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学生实习接收函》和《顶岗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纸质档由院系留存。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需更换实习企业的,必须重新提交新实习企业盖章确认的《学生实习接收函》。
6、实习申请审核
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审核学生实习申请,做到“一查三看两问”。一查:即查申请实习企业的信息。三看:即看企业信息真实性,看企业性质和业务范围,看实习岗位是否与专业对口。两问:即问学生岗位和工作内容是否与申请内容相符,学生家长是否知情,问企业联系人逐项核实申请内容。
指导教师必须落实“一查三看两问”,认真甄别企业性质,和学生实习岗位对口情况,避免出现学生虚假实习或在非正规或非法企业实习的情况。
7、实习检查和督促
各学院应加强顶岗实习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督促指导教师落实指导责任,要求指导教师加强在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健康知识(防疫知识和生命健康)、劳动教育和安全法治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如果在顶岗实习期间落实劳动教育的,要专门增加日志中关于劳动教育的过程记录,并加强指导与评价。教务处将每周定期通报各学院顶岗实习数据,对在顶岗实习工作中未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的教师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通报和处理。
8、实习考核与评价
考核内容:应以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的技能水平、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劳动教育成果、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等为考核核心内容。
考核形式:实习成绩由实习日志成绩、实习总结成绩、企业评价成绩和实习考核成绩四部分组成,其中实习日志成绩占20%、实习总结成绩占10%、企业评价成绩占50%、实习考核成绩占20%。
考核组织:各学院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安排一至两周时间组织完成实习考核和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实习成绩纳入顶岗实习管理云平台统一管理,其中实习日志成绩和实习总结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评定,企业评价成绩由企业指导教师评定。实习考核可以根据专业特点,采用实习作品、产品、方案、说课、毕业设计或毕业答辩等合适形式进行,具体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评小组对每名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实习考核成绩评定。
五、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六不得”规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危险或高安全风险岗位实习,加强指导和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是否具有相应的食宿和安全的交通条件,督促实习企业重视学生安全管理,协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心理预警学生的心理辅导和管理工作,心理健康黄色预警学生必须加强指导和心理辅导工作,指导教师必须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充分发挥家校联合作用,妥善安排心理健康红色预警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并在实习申请、指导形式、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等环节采取适合学生病情的有效措施。
3、加强顶岗实习学生法治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实习企业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教 务 处
2020年9月2日
附件1: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实习生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购买申请
学院级专业学生人,外出实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建议购买保险时间年月至年月,合计月,现特向学校申请购买实习生责任保险。
院(盖章)
年月日
参保学生信息统计表
序号 | 学号 | 实习学生 | 性别 | 所在院系 | 专业班级 | 身份证号 |
附件2:
学生实习接收函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我单位愿意接收你校学院专业级同学到我单位岗位实习。实习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实习期间由我单位对该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并选派有关业务人员对其进行全程指导。
特此证明。
实习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顶岗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您的子女(姓名) ,级专业班学生,现已向学院提交个人实习申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前往用人单位 (地址: )进行顶岗实习,需您了解并签署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顶岗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您的孩子应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和实习考核表,提供的实习资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虛作假、虚报行为,经查实实习成绩核定为不合格;如不按时提交实习资料,实习成绩核定为不合格。
2.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按要求完成所属院系布置的教学内容,定期与自己的指导教师沟通,接受老师指导,并按进度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教学内容。
3.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将会为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4.您的孩子在离校期间必须与班主任保持通讯畅通,更换联系电话时应及时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家长意见(是否同意参加顶岗实习):
家长(监护人)签名: 与学生关系:
学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