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公共课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1月3日(周日)上午 | 9:00—11:00 | 大学语文 |
1月3日(周日)下午 | 14:00—16:00 | 思修 |
1月4日(周一)上午 | 9:00—11:00 | 大学英语 |
1月4日(周一)下午 | 14:00—16:00 | 大学数学 |
二、考务办公室地点
南校区考务办公室:行政楼7楼721教务处会议室
北校区考务办公室:行政楼3楼311会议室
三、监考老师领取试卷的时间
请所有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即上午8:30前、下午1:30前)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四、考试工作要求
1.严肃考纪。
(1)对学生要求:重申考风考纪;学生凭学生证按时进入考场;学生不准带手机等设备进入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等进入考场、不得将试卷及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2)对监考老师:必须按监考安排参加监考,不得换人;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清点好每一场学生考试试卷数量、做好考场记录工作;所有监考老师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对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考试安排、组织工作,保证考试按计划顺利进行;为参加考试学生、监考老师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异常及突发事件并报领导。
2.确保试卷安全保密。所有涉卷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泄密,凡出现试卷泄密、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巡视和检查。各学院领导、教务处、学工处和各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考试现场加强巡视和检查,督促考试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后勤保障。确保考场使用及卫生;确保考场用电;考场挂钟时间核准;考试铃声。
五、各学院领导巡查工作安排(见附件1)
六、考务工作安排(见附件2)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1: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公共课统一考试巡查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巡视安排:
时间 | 考试科目 | 校区 | 学院 |
1月3日上午 9:00-11:00 | 大学语文 | 北 | 张红英(A栋)杨素苹、李赵君(B栋) |
南 | 孙旭东、苏小梅(1楼)彭代斌、陈戎(2楼)李兰青、张少平(3楼)陈淑花、张俊(4、5楼) | ||
1月3日下午 14:00-16:00 | 思修 | 北 | 张红英(A栋)杨素苹、李赵君(B栋) |
南 | 孙旭东、苏小梅(1楼)彭代斌、陈戎(2楼)李兰青、张少平(3楼)陈淑花、张俊(4、5楼) | ||
1月4日上午 9:00-11:00 | 大学英语 | 北 | 张红英(A栋)杨素苹、李赵君(B栋) |
南 | 孙旭东、苏小梅(1楼)彭代斌、陈戎(2楼)李兰青、张少平(3楼)陈淑花(4、5楼) | ||
1月4日下午14:00-16:00 | 大学数学 | 南 | 苏小梅、陈戎(1、2楼) 孙旭东、陈淑花(3、5楼) |
二、巡考检查内容:
1.监考人员、考生是否按时到达考场;
2.随机检查考生是否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3.考生是否按规定单人单坐;
4.监考人员是否严格监考;
5.及时处理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2: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公共课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1月3日(星期日),1月4日(星期一)两天的公共课统一考试工作,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务工作小组
组 长:向健极
北区负责人:陈培成 南区负责人:张善军
成员:(北区)周宁 徐亚华 李恢林
(南区)饶茜 赵雯 郑红梅 吴娟
职责:1.负责考试试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收发监考人员的监考牌;
3.负责巡视领导的联系工作。
考务工作小组下设楼层协管员:
北区:祁昕(A栋) 胡沙、程智(B栋、艺术楼)
南区:夏雯(建工楼) 王镜(创艺楼) 黄飞(图书馆)
陈妍(教学楼1楼) 吕凯(教学楼2楼) 罗伊婷(教学楼3楼)
林扬(教学楼4楼) 易贝贝(教学楼5楼)
职责:协助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考风考纪工作小组
组 长:彭怀学
北区负责人:刘求明 成员:1人
南区负责人:杨金生 成员:1人
职责:负责南、北校区公共课统一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巡视工作,对违纪考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曝光违纪考生。
各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期末公共课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提醒学生考试时必须带上学生证;通知监考老师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