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思羽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610

教务处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

公共课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13(周日)上午

9:00—11:00

大学语文

13(周日)下午

14:00—16:00

思修

14(周一)上午

9:00—11:00

大学英语

14(周一)下午

14:00—16:00

大学数学

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务办公室地点

南校区考务办公室:行政楼7721教务处会议室

北校区考务办公室:行政楼3311会议室

三、监考老师领取试卷的时间

请所有监考老师提前30分钟(即上午8:30前、下午1:30前)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四、考试工作要求

1.严肃考纪。

1)对学生要求:重申考风考纪;学生凭学生证按时进入考场;学生不准带手机等设备进入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等进入考场、不得将试卷及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2)对监考老师:必须按监考安排参加监考,不得换人;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清点好每一场学生考试试卷数量、做好考场记录工作;所有监考老师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对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考试安排、组织工作,保证考试按计划顺利进行;为参加考试学生、监考老师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异常及突发事件并报领导。

2.确保试卷安全保密。所有涉卷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泄密,凡出现试卷泄密、丢失、被盗等重大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巡视和检查。各学院领导、教务处、学工处和各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考试现场加强巡视和检查,督促考试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后勤保障。确保考场使用及卫生;确保考场用电;考场挂钟时间核准;考试铃声。

五、各学院领导巡查工作安排(见附件1

六、考务工作安排(见附件2




教务处

20201221


附件1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公共课统一考试巡查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巡视安排:

时间

考试科目

校区

学院

13日上午 9:00-11:00

大学语文

张红英(A栋)杨素苹、李赵君(B栋)

孙旭东、苏小梅(1楼)彭代斌、陈戎(2楼)李兰青、张少平(3楼)陈淑花、张俊(45楼)

   13日下午

   14:00-16:00

思修

张红英(A栋)杨素苹、李赵君(B栋)

孙旭东、苏小梅(1楼)彭代斌、陈戎(2楼)李兰青、张少平(3楼)陈淑花、张俊(45楼)

14日上午  9:00-11:00


大学英语


张红英(A栋)杨素苹、李赵君(B栋)

孙旭东、苏小梅(1楼)彭代斌、陈戎(2楼)李兰青、张少平(3楼)陈淑花(45楼)

14日下午14:00-16:00

大学数学

苏小梅、陈戎(12楼) 孙旭东、陈淑花(35楼)


二、巡考检查内容:

1.监考人员、考生是否按时到达考场;

2.随机检查考生是否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3.考生是否按规定单人单坐;

4.监考人员是否严格监考;

5.及时处理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2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公共课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为了切实做好202113日(星期日),14日(星期一)两天的公共课统一考试工作,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务工作小组

组  长:向健极

北区负责人:陈培成  南区负责人:张善军

成员:(北区)周宁  徐亚华  李恢林  

(南区)饶茜  赵雯  郑红梅  吴娟

职责:1.负责考试试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收发监考人员的监考牌;

3.负责巡视领导的联系工作。

考务工作小组下设楼层协管员:

北区:祁昕(A栋)  胡沙、程智(B栋、艺术楼)

南区:夏雯(建工楼)  王镜(创艺楼)  黄飞(图书馆)

陈妍(教学楼1楼)  吕凯(教学楼2楼)  罗伊婷(教学楼3楼)

林扬(教学楼4楼)  易贝贝(教学楼5楼)

职责:协助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考风考纪工作小组

组  长:彭怀学

北区负责人:刘求明  成员:1

南区负责人:杨金生  成员:1

职责:负责南、北校区公共课统一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巡视工作,对违纪考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曝光违纪考生。

各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期末公共课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提醒学生考试时必须带上学生证;通知监考老师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