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盛焱彬等15名学生截至2024年12月,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各培养学院与学生本人确认、教务处审核,决定给予盛焱彬等15名学生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2日。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2781715028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26日
依据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盛焱彬等15名学生截至2024年12月,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各培养学院与学生本人确认、教务处审核,决定给予盛焱彬等15名学生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2日。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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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