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袁湘湘等66名学生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经各培养学院与学生本人确认、教务处审核,决定给予袁湘湘等66名学生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给予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2781715028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0日
依据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袁湘湘等66名学生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经各培养学院与学生本人确认、教务处审核,决定给予袁湘湘等66名学生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给予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2781715028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