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卢思羽发布时间:2020-12-22浏览次数:816

关于开展2020年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绩效管理综合考评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工作。

请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根据附件1的指标体系,分别从常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重点项目标志性成果、特色成果(加分项)四个方面进行自评打分,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准备支撑材料。

教务处根据考核内容,对各项内容完成情况分类考核,所有材料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减轻各学院的工作量,教务处承担的校绩效考核任务均在本次考核中一次性完成,不另行组织其他形式考核,考核结果一考多用,望各学院高度重视。

根据各学院平时的工作情况,本考核表中绝大多数数据指标由教务处自行统计完成,各学院上报的自评数据仅作核对使用,望真实准确填报。各学院需提供的过程性措施和材料,根据学校绩效办安排的考评时间接受检查,材料需简洁,能说明问题即可。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至782432666@qq.com留存,联系电话:13971555842  81805201。


附件: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绩效考核表.docx




教  务  处  

20201222